关于对2022年度重点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嘎查村名单的公示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坚持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18〕18号)要求,在旗、市推荐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农牧厅和扶贫办联合审核甄选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报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2022年将对我旗9个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重点扶持。现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确定2022年度扶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嘎查村名单的通知》(内组办字〔2022〕24号)文件要求,将杭锦旗的扶持发展集体经济嘎查村名单公示如下:
一、扶持名单
1.巴拉贡镇朝凯村
2.锡尼镇阿门其日格村
3.独贵塔拉镇图古日格嘎查
4.伊和乌素苏木巴音孟和嘎查
5.呼和木独镇巴拉亥村
6.吉日嘎朗图镇苏布日格村
7.吉日嘎朗图镇格更召嘎查
8.独贵塔拉镇巴音庆格利嘎查
9.巴拉贡镇兴建村
二、公示时间
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嘎查村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部门: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
受理电话:0477—6628481
地 址:杭锦旗党政大楼501办公室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