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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旗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呼和木独镇党委及所属嘎查村、社区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

文章来源:呼和木独镇 发布时间:2023-10-17 16:13 打印 关闭 字号: 分享至:
  按照旗委统一部署,10月16日,旗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呼和木独镇党委及所属嘎查村、社区党支部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旗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建新,副组长黄浩斯巴雅尔与呼和木独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张晶召开见面沟通会,传达了上级会议精神,强调了巡察工作要求。动员会上,旗委第三巡察组组长王建新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就深化政治巡察、配合巡察工作开展提出要求。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张晶主持会议并代表呼和木独镇党委和5个嘎查村、社区党支部作表态发言。

  旗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黄浩斯巴雅尔及巡察组全体人员,呼和木独镇全体领导干部、嘎查村、社区“两委”及监委成员出席会议。

  王建新指出,呼和木独镇党委以及所辖的5个嘎查村、社区党支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本轮巡察的重要意义,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体现到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旗委指示要求的具体行动中来,坚持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以实际行动支持和配合好本轮巡察。

  张晶表示,旗委第三巡察组对我镇进行巡察指导是对我镇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我们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规矩、讲纪律的高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按照旗委第三巡察组的工作安排,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良好的精气神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推动巡察工作开展。本着对党忠诚、实事求是的原则,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始终把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主动接受巡察监督。同时,要做好自查自纠和举一反三工作,真正把巡察组对我镇的各项工作要求,转化为推动全镇工作进步的强大动力。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15704973166(早8:00至晚18:00);接访地点:呼和木独镇政府办公楼一楼东走廊纪委研判室;电子信箱:yang1048778466@163.com;意见箱设置地点:呼和木独镇党群服务中心东墙。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15日。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呼和木独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方面认真处理。(白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