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对2022年申请办理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人员的公示
按照2018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有关事宜的答复意见》(内蒙古组工信息第19期)和《中共杭锦旗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正常离任嘎查村干部生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杭组发〔2018〕260号)要求,经本人提出申请、相关人员证明,嘎查村、苏木镇党组织负责人审核把关,嘎查村、苏木镇公示无意见后上报旗委组织部、旗民政局审核。旗委组织部通过征求旗纪委监委、公安、法院等执纪执法部门和苏木镇纪委意见的基础上,经部务会议研究确定,现对杨光荣、张保持等9名离任嘎查村干部任职情况及享受补贴标准进行公示:
一、任职年限及补贴标准
(一)享受旗级补贴标准人员
杨光荣,男,61岁,1995年3月—2000年3月任呼和木独镇原倒扬口村民委员会主任,累计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5年,补贴标准为700元/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张保持,男,68岁,2015年7月—2018年7月任吉日嘎朗图镇碱柜村民委员会主任,2018年7月—2021年1月任吉日嘎朗图镇碱柜村民委员会主任,累计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6年,补贴标准为700元/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其劳巴特尔,男,63岁,1998年4月—2003年4月任独贵塔拉镇原阿拉腾图布嘎查委员会主任,累计担任嘎查委员会主任5年,补贴标准为700元/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色仁仁庆,男,61岁,1997年6月—2006年6月独贵塔拉镇原敖楞乌素嘎查委员会主任,累计担任嘎查委员会主任9年,补贴标准为700元/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额日和巴特尔,男,61岁,1990年11月—1998年4月任伊和乌素苏木巴音嘎查委员会副主任,1998年4月—2002年4月任巴音嘎查党支部书记,累计担任党支部书记、嘎查委员会副主任12年,补贴标准为700元/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旺庆,男,61岁,1999年4月—2006年3月任锡尼镇赛音台格嘎查党支部书记,累计担任党支部书记7年,补贴标准为700元/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郭美琴,女,61岁,1995年6月—2000年5月任锡尼镇三居委主任,累计担任居委主任5年,补贴标准为700元/月(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享受自治区级(连续任职)补贴标准人员
斯仁道尔计,男,61岁,2000年2月—2018年7月任伊和乌素苏木阿日善嘎查委员会主任,连续任“两委”正职18年,补贴标准为1100元/月。
那音太,男,61岁,1994年5月—2014年7月任伊和乌素苏木希日摩仁嘎查党支部书记,2003年5月—2009年4月兼任嘎查委员会主任,连续任“两委”正职20年,补贴标准为1200元/月。
二、公示时间
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14日。
三、受理方式
各单位及个人对公示人员如有意见,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等形式向杭锦旗委组织部反映情况。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杭锦旗党政大楼501办公室(组织一室)
受理电话:0477—6628481 6621059(传真)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