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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度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新型 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嘎查村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3-08-07 15:02 打印 关闭 字号: 分享至:

    按照《中组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中组发〔2023〕4号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强化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组通字〔2023〕26号要求,在旗推荐的基础上,经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评审,报市委、市政府同意,2023年将对我旗4个嘎查村发展集体经济进行重点扶持。现依据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确定2023年度中央、自治区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嘎查村的通知》鄂党组通字〔2023〕52号要求,将扶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嘎查村名单公示如下:

   一、扶持名单

   1.锡尼镇阿拉腾图布希嘎查 (中央)

   2.吉日嘎朗图镇五苗树村 (中央)

   3.独贵塔拉镇乌兰木独村 (自治区)

   4.伊和乌素苏木桃日木嘎查 (自治区)

   二、公示时间

   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嘎查村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受理部门: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

   受理电话:0477—6628481

       址:杭锦旗党政大楼501办公室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