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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关于对优秀社区工作者享受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人选的公示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1 17:04 打印 关闭 字号: 分享至:

为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依据《杭锦旗社区工作者管理考核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具备优秀社区工作者资格条件的社区工作者中每年择优确定1至2名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在执行三岗十八级工资体系的基础上补足差额,享受待遇人员不占编制,实施备案制管理,社区工作者离岗,享受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自行终止

按照要求,旗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关于推荐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享受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明确推荐人选名额、人选条件、程序步骤和工作要求。在各社区党支部、苏木镇党委逐级推荐的基础上,旗委组织部在深入考察、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部务会研究后,经旗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1优秀社区工作者比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享受工资待遇,现予以公示。

一、人选名单

1.杨瑞,女,汉族,1993年10月出生,籍贯杭锦旗,大学本科学历,202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5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杭锦旗锡尼镇团结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

二、公示时间

202441日至202448日。

三、受理方式

各单位及个人对公示人员如有意见,可通过来访、来函、来

电等形式向杭锦旗委组织部反映情况。

受理时间: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杭锦旗党政大楼519办公室组织

受理电话:0477—6621212

 

 

中共杭锦旗委员会组织部

202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