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期
杭锦旗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杭锦旗实行干部选用“全程记实”
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失察失误,杭锦旗制定出台了《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办法》,切实规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
明确记实内容。干部选用全程记实包括选拔任用程序记实和重要情况记实。选拔任用程序记实主要记录干部选拔任用有关程序履行的时间和简要情况,包括动议、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试用期等环节情况。重要情况记实主要记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出现的一些特殊情况和重要情况,包括超配干部情况、考察与任职公示期间信访举报情况及调查结论、征求执纪执法部门意见情况、考察组意见情况、旗委组织部选拔任用建议方案、旗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意见情况等。
严格记实要求。干部选用全程记实统一使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实行一人一表、一事一记,要实事求是进行记录,确保及时、准确、全面记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记好后订入干部选拔任用文书档案。对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或作虚假记录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强化责任追究。干部选用全程记实结果作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的基本依据,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选拔任用干部造成失察失误的,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根据记实结果认定具体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杭锦旗委组织部 刘云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