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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司法局巴拉贡司法所: 小所大能量化解矛盾促和谐

文章来源:独贵塔拉镇 发布时间:2023-12-13 14:28 打印 关闭 字号: 分享至:
  近期,巴拉贡司法所积极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了一起工伤赔偿纠纷,切实做好党委政府的“减压阀”和人民群众的“连心桥”,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行政职能,多举措保障辖区内平安和谐稳定,助推为民服务走深走实。



  2023年11月,巴拉贡镇山湾村村民陈某雇请邻村王某在山湾村做工。当月工作期间,因工友赵某芳抛砖操作不当,致使陈某受伤。
  事故发生后,赵某及其他工友立即将王某送往磴口县医院救治,并垫付了医疗费用。经过住院治疗,王某已经出院,希望陈某和赵某能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因赵某认为自己支付了医疗费用和住院期间的部分费用,已经尽到了义务,不应该再支付其他费用。当事人因此起了争执,王某在当地派出所的建议下,来到了巴拉贡司法所申请调解,希望取得应有的补偿。   
  巴拉贡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受理了该起纠纷后,立即展开调查。经过详细了解和仔细分析,巴拉贡司法所工作人员得出结论认定:王某确实是在陈某的工地上务工,双方构成了劳动关系,王某在正常工作中受伤,而陈某是王某的雇主,赵某劳动过程中无意直接造成王某人身损害,陈某和赵某对王某的人身损害都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应承担相应的费用。2023年12月11日,巴拉贡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因对营养费补偿金额争议较大,当事人陈某情绪激动不愿进行调解,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过巴拉贡司法所所长寇琳的耐心劝说,通过摆事实、讲道理,普及法律,终于做通了相关三方的工作。经协商,三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最终达成口头协议:陈某自愿支付王某的部分费用人民币2000元整。赵某同意王某的要求,在先前已经支付2300元的情况下,一次性再支付人民币1500元整。该起纠纷就此了结,三方握手言和,同归于好。
多年来,巴拉贡司法所始终坚持接一案调一案,重结果,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施、广路径、息纷争,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奋力多播撒“和为贵”的种子!